青海将在建筑业推行施工及设计“优质优价”政策

2015-05-22 159 0

  为全面提升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青海省将从5月29日起推行施工及设计“优质优价”政策。
  根据政策要求,对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争创“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和“江河源杯”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可以约定按不低于税前工程造价的3%、1.5%和1%给予奖励。对争创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金奖和银奖或全省优秀勘察设计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可以约定按勘察设计费的10%、7%、5%、3%、2%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省级优质工程、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国家、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评标和设计方案评选中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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